[伤寒论]

条辩:
127 太阳病,以火熏之,不得汗,其人必躁,到经不解,必清血,名为火邪。
注释:
①清血:便血。
翻译:
太阳病,治以火熏的方法,未得汗出,病人必发生烦躁,经过六七日,病如果仍未解除,可能发生便血。由于这些变症是因误用火法而致,所以名为火邪。
倪海厦:
太阳病应该是汗解的,如桂枝汤、葛根汤、麻黄汤来解,过去取汗的方法很多,因为拿不到药,所以用火烤来得汗,一烤的时候,病人反没有汗了,不但没有把汗烤出来,反而令伤寒往里面走,结果滤过性病毒往里面跑,其人必躁。必躁,就是表邪进入阳明系统,也就是在肠胃里面,肠胃干掉了,到经不解,就是平常感冒应该一个星期就好了,阳病六日、阴病七日解了,结果时间到了没有解,必圊血就是大便里面带血,名为火邪,就是表热已经传到里面去了。「内经」阳伤则吐血,血如果太多,津液伤到了,血会逆经、会叛经,如果伤到阳,就是伤到胸腔、肺、胃的地方,病人会吐血,如果是阴伤,就是伤到五脏,伤到子宫、膀胱、大肠,就大便带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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